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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來源: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20-04-23 17:21:53 字體大小: 瀏覽次數(shù):-

  我單位擬定了規(guī)范性文件《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根據(jù)《廣東省行政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4〕32號)有關要求,就文件制定有關事宜作說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根據(jù)公安機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為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推動建立“政府全額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模式。明確警務輔助力量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規(guī)范其日常管理、考核獎懲和保障待遇等,發(fā)揮警務輔助人員在協(xié)助公安工作、有效置換警力、推動警力下沉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嚴格管理,嚴肅紀律、減少警務輔助人員侵犯群眾利益事件的發(fā)生,我單位擬定了此文件《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

  二、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說明

  2019年9月18日擬定了《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并向連州市編辦、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征求意見。

  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在連州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2019年12月4日,在連州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采納結果公示。

  2019年12月6日,連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對《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作出審核,認為該文件合法。

  2019年12月10日,連州市公安局組織相關領導對《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進行了集體討論,同意將此文報請政府。

  四、主要內容說明

  2016年4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出臺《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根據(jù)上級部署,為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我單位擬定了《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警務輔助力量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規(guī)范其日常管理、考核獎懲和保障待遇等。

  五、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審核意見

  2019年12月6日,連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隊經(jīng)過《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進行審核,認為該文件符合《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六、行政系統(tǒng)內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說明

  2019年9月18日擬定了《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并向連州市編辦、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征求意見。連州市人社局、民政局均回復無意見。連州市編辦建議公安機關在市政府審定的數(shù)額內招聘輔警,超出限額的招聘計劃必須市政府批準后才可實施。市財政局意見輔警是否可享受相應的警銜津貼由市人社局出具意見報市政府研定。

  七、公開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說明

  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在連州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期間,共收到郵件、電話、傳真0件,并已經(jīng)向公眾反饋。

       

 連州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6日


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連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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